10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印发中新广州知识城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实施方案》围绕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引擎、构建世界ji知识密集型产业体系、打造全球知识产权高地、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新平台等7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另外,在后续发布的《〈中新广州知识城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年)〉实施方案》解读中,围绕《中新广州知识城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年)》保障措施所提“加大对知识城的政策支持力度,支持进一步下放国家和省级审批权限和管理权限,支持在要素配置市场化以及科技体制改革等方面进行突破性探索”,结合《规划》落实以及知识城发展需要,提出将知识城纳入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区范围,探索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政策和管理机制等一批创新政策措施。
以下为《实施方案》原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中新广州知识城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0〕119号)精神,确保《中新广州知识城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年)》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推动中新广州知识城(以下简称知识城)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家知识中心,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引擎
(一)建设科技创新重大平台。高标准规划建设知识城大科学装置和中试应用区、科教创新区,支持建设呼吸疾病防控领域国家重大战略平台的成果转化基地,推动与中国科学院等单位共建高水平研究院集群,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加快推进广州第三代半导体创新中心建设,大力推进中新国际联合研究院建设,研究推进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等合作建设综合性材料科学研究中心。加快布局航空轮胎等大科学设施,为提升知识城基础研究能力提供支撑。(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广州市人民政府负责。以下均需广州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二)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研发成果转化机制,在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成果评价、收益分配等方面先行先试,研究建立政府资助项目科技成果专利权向发明人或设计人、中小企业转让和利益分配机制。实施政府资助项目团队带头人全权负责制,赋予战略科学家、产业尖端人才用人权、用财权、用物权、技术路线决定权、内部机构设置权。支持科研人员、创新人才双向柔性流动,允许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按规定到知识城兼职、挂职取得报酬,带科研项目和成果到知识城在职创办企业或离岗创新创业。(省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三)加速优化科技创新生态。统筹省科技和人才专项资金,支持知识城创新主体开展创新活动。支持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在知识城创办专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符合条件的推荐申报国家、省级孵化载体。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鼓励以企业为主体加大研发投入。到2025年,研究与开发(R&D)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超过6%。(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四)强化科技创新金融服务。建立和完善科技金融体系,大力发展风险投资。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建立协同服务知识城企业上市的绿色通道,提供定制化信贷服务方案。支持通过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带动社会资金在知识城设立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推动中科院成果转化母基金等风投创投项目落户知识城,出台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鼓励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风险投资机构在知识城开展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在知识城设立服务科技创新的分支机构,鼓励保险机构在知识城依法合规投资科创类投资基金或科创企业。推动在知识城设立中小微科技企业首贷续贷中心,支持企业无还本续贷。完善知识城“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创新服务超市”功能,打造全国领先的创新创业投资中心。(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