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自贸通

微信扫一扫

微信小程序
天下好货一手掌握

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微信关注
天下好货一手掌握

关于执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有关问题的公告

   2020-01-11 2620
核心提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商务部第27号令公布了《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规定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现就海关执行中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商务部第27号令公布了《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规定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现就海关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7月30日起,对属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范围的外商投资项目(包括增资项目,下同),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上述设备进口的技术和配套件、备件,除相关《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所列商品外,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和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03号及其他相关规定免征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施行后,投资主管部门按照该目录出具的《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以及商务主管部门按照该目录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增资)批复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回执等相关文件中,有关外商投资项目适用的产业政策条目代码、项目性质种类分别为:
 
 
 
(一)《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中“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所列条目的代码由“T”和4位数字组成,例如,某外商投资项目适用“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第1条有关要求,则其适用产业政策条目及代码为“木本食用油料、调料和工业原料的种植及开发、生产(T0001)”;
 
 
 
(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中“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所列条目的代码由“U”和4位数字组成,例如,某外商投资项目适用“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山西省第7条有关要求,则其适用产业政策条目及代码为“煤层气和煤炭伴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U1407)”;
 
 
 
(三)外商投资项目适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中“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所列条目的,“项目性质”为“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或“外资项目内资商品”。
 
 
 
外商投资项目适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中“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所列条目的,“项目性质”为“外资中西部优势产业”。
 
 
 
三、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对2019年7月30日以前(不含当日,下同)审批、核准或备案(以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完成备案的日期为准,下同)的外商投资项目,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鼓励类或者《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范围的,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上述设备进口的技术和配套件、备件,可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免征进口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手续。但有关项目单位须取得投资主管部门于2020年8月1日以前出具的《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商务主管部门于2020年8月1日以前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增资)批复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回执等相关文件(上述文件中“项目产业政策条目”或“适用产业政策条目”仍按项目适用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鼓励类或《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有关条目及代码填写),按规定向海关办理减免税审核确认手续。
 
 
 
对于2019年7月30日以前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外商投资项目,同时属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范围的,有关项目单位取得投资主管部门按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出具的《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商务主管部门按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增资)批复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回执等相关文件的,可按规定向海关办理减免税审核确认手续。
 
 
 
四、对不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鼓励类、《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范围的外商投资在建项目,但属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范围的,该项目进口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上述设备进口的技术和配套件、备件,可参照本公告第一条的规定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但进口设备已经征税的,所征税款不予退还。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互联网转载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zi-maoqu.com/news/show-18082.html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更多>同类头条直达
  • admin
    加关注0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头条直达
点击排行
信息二维码

手机扫一扫

快速投稿

你可能不是行业专家,但你一定有独特的观点和视角,赶紧和业内人士分享吧!

我要投稿

投稿须知

版权所有:上海环球投资有限公司

沪ICP备15049287号-1